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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当涂经济开发区同利植物基食品产业基地项目(工程总承包EPC)调蓄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(第二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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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编号 |
MASJY-QT-H-2025-154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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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限价 |
3105150.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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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 |
安徽三塔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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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机构 |
名称 |
安徽旭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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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东誉城SOHO公寓2栋1505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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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及电话 |
朱正宁188555038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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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时间 |
2025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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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中标候选人 |
名称 |
上海凯泉泵业(集团)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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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价 |
2866000.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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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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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 |
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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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|
1、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,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(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:朱正宁,18855503888)。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,应在工作时间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,双休日、节假日休息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。 2、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。 3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 (一)异议应实名提出,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 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 (3)被异议人名称; 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(1)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 (2)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 (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 (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(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 (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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